助理工程师
评审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7.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8.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业绩成果:
参与完成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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