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审批
一、申请条件:
1.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的:个人人事档案存放于青羊区人才技术交流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要提供档案存放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未在成都市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的(只针对非公有制组织):工作单位工商注册或生产经营场所在青羊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要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交纸质材料:
(一)初级
无需确认。
(二)中级
1.《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2份;
2.原《职称证书》;
3.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4.原《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底色不限)。
(三)高级
按照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执行。
办理时间:本人在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材料时,同时申请办理职称确认手续。
办理地点: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公共服务大厅(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金沙客运站旁)。
咨询电话:028-67826197 028-86269217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送审的相关表格在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dqingyang.gov.cn/qyrsj/bm_index.shtml)“表格下载” 专栏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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