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审批

一、申请条件:        

1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的个人人事档案存放于青羊区人才技术交流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要提供档案存放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未在成都市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的(只针对非公有制组织)工作单位工商注册或生产经营场所在青羊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要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交纸质材料:

(一)初级

无需确认。

(二)中级

1.《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2份;

2.原《职称证书》;

3.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4.原《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底色不限)。

(三)高级

按照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执行

办理时间:本人在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材料时,同时申请办理职称确认手续。

办理地点: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公共服务大厅(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金沙客运站旁)。

咨询电话:028-67826197  028-86269217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送审的相关表格在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dqingyang.gov.cn/qyrsj/bm_index.shtml)“表格下载” 专栏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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