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充市初中级职称评审开始了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关于2021年度申报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详细信息请往下查看。
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企事业单位从事规划设计类、建筑施工类、建筑经济类、机电工程类等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业包括: 规划设计类: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自动化设计、总图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市政道路桥梁设计、岩土设计等。 建筑施工类:房屋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城市燃气、白蚁防治、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测量、建筑材料等。 建筑经济类: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招投标代理等。 机电工程类:设备安装、管道安装、电气安装、建筑智能化、机电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建筑机械等。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1.助理工程师 取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的; 大学专科毕业,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3周年以上的。 2.工程师 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3周年(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任职资格); 取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满4周年(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任职资格)。 (二)业绩成果 1.助理工程师 (1)参与完成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业绩。 (2)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仅作为评价参考)、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 2.工程师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完成2项市(厅)级科研项目或3项县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验收或第三方机构鉴定。 ②参与完成2项甲级,或4项乙级,或8项丙级建设工程勘察项目。 ③参与完成2项大型,或4项中型,或8项小型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④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6项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⑤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3项中型,或8项小型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检测鉴定、工程造价过程技术咨询管理;参与完成6项大型或12项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技术经济分析、招投标成果文件的编审;参与完成3项县级以上城乡建设规划,并已印发实施。 ⑥参与完成2项大型,或4项中型,或10项小型白蚁防治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参与完成4项大型,或8项中型,或12项小型供热、供气、供水、排水工程项目的施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施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⑦获得与本专业技术相关的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了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⑧参与研制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项以上并已推广应用,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2项以上。 ⑨参与建设工程政策研究、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工作,在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组织科学管理、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业绩贡献突出,提出的意见建议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正式出台的3个以上政策文件采纳采用。 (2)任现职期间,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但科学引文索引、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可作为评价参考)、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 (三)继续教育 任现职期间,按照《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文件见附件)。 (四)答辩 1.非本专业学历; 2.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专业组根据申报人员情况认为需要参加现场答辩的。 基本程序:个人申请、单位审查、本单位公示七天无异议,再递交相关部门审核准许发证。 (一)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2.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一份,突出技术工作总结,以一至二项能反映个人技术水平的工程为例(不少于2000字)。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份(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任期内各年度考核情况、推荐意见等,不少于1000字,要求A4纸双面打印);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学历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全国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与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及单位购买社保证明(需在申报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即购买社保满6个月)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5.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6.任现职以来(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和任职届满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评审中级职称人员提供)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8.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及本人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情况的公示结果一式一份。 9.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10.《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审查材料要求 1.严格审查各种原件,报送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审查单位公章。 2.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各类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3.以上材料均双面打印(复印),不装订,待初审通过后再进行装订,统一规定用白色封面进行装订。 六、其他要求 (一)南充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自2021年5月31日至7月31日;南充市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评审材料自2021年8月1日至8月31日;南充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每年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报送,报送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为准。 报送地点: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6室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17-2225213,逾期不予受理。 (二)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报材料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材料。评审范围
评审专业
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的;
取得博士学位的;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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