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
一、申请条件:
1.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的:个人人事档案存放于青羊区人才技术交流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要提供档案存放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未在成都市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的(只针对非公有制组织):工作单位工商注册或生产经营场所在青羊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要提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实施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实际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仅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工作岗位时提供)。涉及个人业绩的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双方公章。
二、申报条件:
(一)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考察合格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学位)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2.硕士研究生(取得相应学位)毕业后参加工作满3年。
注:参加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工作年限增加2年。
(二)评审
按照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通知中的申报条件为准。各系列职称评审通知,请关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
三、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
四、提交纸质材料:
(一)认定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
2.《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1份(必须有高一级职称或资深(三年以上)同级职称的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同行专家共2人推荐(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人员和推荐专家都要有签名和联系电话。
3.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4. 本人身份证。
5. 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底色不限)。
6. 《成都市青羊区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报名册》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名册。
7.个别系列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系列
①教师资格证书;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新闻、广播电视艺术、播音主持系列
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证书。
注:证书、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评审
按照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评审通知为准,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报送的认定或评审材料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表格填写完整,确无填写内容的栏目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申报表格统一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 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使用档案袋包装传递,并应详细填写申报材料目录。申报材料不齐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造假人员和造假单位予以公开通报,个人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予以撤销,三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上一级职称,并将情况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造假单位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单位申报资格,并记入单位诚信记录。
3.申报中级职称资格人员将由青羊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审核批准。
4. 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学信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学位网上无法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进行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六、办理时间:
(一)认定
每季度最后1个月受理申报材料。
(二)评审
按照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评审通知时间受理申报材料。
办理地点: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公共服务大厅(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金沙客运站旁)。
咨询电话:028-67826197 028-86269217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送审的相关表格在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dqingyang.gov.cn/qyrsj/bm_index.shtml)“表格下载”专栏中下载。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